| 專利範圍 |
1.一種製備氮化鋁的方法,包含下列步驟:
a)混合一鋁粉與一鹵化銨鹽粉,該鋁粉與鹵化銨鹽粉之重量比介於1:0.005至1:1;
b)將所獲得混合物置於一氮氣氣氛中;及
c)加熱該混合物直到該混合物自行燃燒。
2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中該鋁粉與鹵化銨鹽粉的混合莫耳比介於1:0.35至1:
0.7。
3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的方法,其中該鋁粉與鹵化銨鹽粉的混合莫耳比為1:0.5。
4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中一作為稀釋劑的氮化鋁粉被同時與步驟a)的鋁紛及鹵
化銨鹽粉以適當比例共同混合。
5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的方法,其中該氮化鋁粉之重量為該鋁紛及鹵化銨鹽粉重量和的1至
30%。
6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的方法,其中該氮化鋁粉之重量為該鋁紛及鹵化銨鹽粉重量和的10%
。
7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中步驟b)的混合物被模壓製成一塊錠。
8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中步驟b)的混合物被填裝於一耐高溫的具開口容器內。
9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中步驟b)的混合物被填裝於一耐高溫的多孔容器內。
10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中該鹵化銨鹽粉為NH4F, NH4Cl, NH4Br或NH4I。
11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的方法,其中該鹵化銨鹽粉為NH4Cl。
12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的方法,其中該塊錠係以8-50kg/cm2的壓力模壓製成。
13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的方法,其中該塊錠係以8-30kg/cm2的壓力模壓製成。
14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的方法,其中該塊錠為圓柱體或其它形狀體。
15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的方法,其中該耐高溫的具開口容器為一石墨或氮化鋁、氮化硼、
氧化鋁、氧化鋯或其它陶瓷材料所製成者。
16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的方法,其中該耐高溫的多孔容器為一石墨或氮化鋁、氮化硼、氧
化鋁、氧化鋯或其它陶瓷材料所製成者。
17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中步驟c)的加熱係以鎢絲,鎢片,石墨片或石墨帶之電
阻加熱元件通電並靠近該混合物的方式來進行。
18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中步驟c)的加熱係以雷射方式來進行。
19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的方法,其進一步包合d)將步驟c)所產生的燃燒產物在其冷卻後加
予研磨至呈一粉體。
20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至第19項任一項所述的方法,其中步驟b)的氮氣氣氛係藉抽空一密
閉室及充入氮氣而形成,且該混合物係預先置於該密閉室內。
21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0項的方法,其中該密閉室為一可封閉之氣密耐高壓反應器。
22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0項的方法,其中該密閉室內的氮氣壓力介於1至10大氣壓。
23.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2項的方法,其中該密閉室內的氮氣壓力介於1至6大氣壓。
圖式簡單說明:
第一圖為一適於進行本發明之燃燒合成反應之裝置的示意圖;及
第二圖為本發明之燃燒合成反應之熱傳播狀態示意圖。 |